根据《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开展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专项整治的通知》、《晋中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清理整顿实施方案》的精神。为规范我县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提高学员培训质量,促进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理整顿,进一步规范学校经营行为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的教育质量明显提高。
二、整顿内容。
(一)依法打击和查处以下严重扰乱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的行为。
1、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汽车司机培训经营活动的;
2、使用无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的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件,非法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3、超过许可事项,非法从事汽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
4、利用非教练车从事汽车司机培训经营活动的;
5、训练机构擅自设立分公司、训练点,或者将学生转移到其他训练机构获利的;
6、未按国家标准完成培训学校改造
7、未按规定升级和应用教练车计时终端设备
8、未经运输机构批准的经营场所、训练场所和公安交通警察部门指定的道路训练路线训练的教练车
9、培训机构接受社会车辆学生或培训店学生考试要求的;。
(二)严格调查和规范汽车驾驶员培训机构以下违规教育行为。
1、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组织教学,培训学时和内容弄虚作假的;
2、未将学员纳入《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系统》进行管理,不按规定使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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