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男,汉族,1993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2017年5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为XXX公安局刑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2017年在全局目标责任考核暨“爱民杯”竞赛活动中被评为“先进工作者”,2020年8月被榆林市公安局记个人三等功一次,2021年1月在XXX公安局案件大评查活动中记个人嘉奖一次,2021年3月被XXX政法委评为2020年度“执法办案先进个人”。
从警4年来,XXX同志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侦破案件、日常工作中,他都身先士卒、迎难而上,冲锋在前、不畏艰难。在工作中他积极发扬吃大苦、耐大劳、受大累的精神,他以不屈不挠、扎实顽强的战斗精神和实际行动,得到了领导跟同事们的一致好评。
2018年5月,根据XXX公安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一部署,XXX同志从辛店派出所被抽调至XXX公安局“扫黑办”工作,主要负责扫黑线索核查及涉黑恶案件的侦办工作。作为一名从基层派出所出身的新警,XXX努力克服业务不足的短板,主动向刑警队的老同志请教,积极学习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带头核查了中省市下发的各类扫黑线索40余条,参与侦办了绥德许某涉恶案、刘某恶势力集团案,短短两年就成长为XXX公安局“扫黑办”的一名业务骨干。2018年8月,XXX公安局开展打击新闻敲诈专项行动,XXX在该次专项行动中广辟线索来源,深入群众开展走访调查,成功锁定两名假冒记者身份,通过微博、微信公众号报道他人负面新闻、制造网络舆情,以此要挟被害人及其单位有偿删帖的犯罪嫌疑人。在查清犯罪嫌疑人身份后,XXX亲自带队实施了抓捕行动,两名嫌疑人相继落网。面对嫌疑人到案后拒不供述的情况,XXX创新工作思路,根据嫌疑人的作案手法,收集、固定了其利用网络舆情实施敲诈勒索的大量犯罪事实,为案件的成功侦破及起诉审判带来了有利条件,该两名嫌犯后因敲诈勒索罪分别获得了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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