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章程》》和《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现决定对我校支部进行换届选举,为保证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国章程》、《中国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按照管干部、依法选举和群众公认的原则,选出能坚决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正派,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的支部领导班子,激发全体员参与民主建设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支部的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为实现我校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候选人条件
1、支部的条件:本单位有被选举权的正式员,龄3年以上,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能带头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改革发展和开拓创新意,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思路清晰,驾驭全校工作能力强。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中层以上干部,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2、支部委员的条件:本单位有被选举权的正式员,年龄原则上在5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思想坚定,大局意识强,综合协调能力比较强。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称职以上等次,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布不能作为上述候选人: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部门立案侦查的;
2、违反条例,带头或参与集体上访的;
3、受纪、政绩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的;
4、曾有过被撤销内职务或被开除公职处分的;
5、患有严重疾病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
6、其他原因不适合任组织、副或委员的;
7、其他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
三、换届选举工作的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支部换届工作从2022年5月20日开始至6月15日结束。分为筹备、换届选举和总结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筹备阶段(5月20日—5月30日)
1、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我校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研究和解决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支部换届选举方案,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的方针政策和换届选举有关的法律法规,使广大员干部孰知换届选举的目的和意义,方法和操作规程。
第二阶段:换届选举阶段(6月1日—6月10日)
1、个人自荐。向员群众公布支部领导成员职数、任职资格、条件和推荐方式等有关事项。符合条件的员可根据自己意愿,在召开员和群众推荐大会前,将自荐表上交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员参加支部成员竞选的依据。
2、员和群众公开推荐。召开全体员和群众代表民主推荐大会,公开符合龄要求、具有被选举权的员名单,并通报自荐人的基本情况,采用无记名投票进行初步人选推荐。按照要求,我校支部候选人人选1名,支部委员候选人人选5名。
3、组织考察。考察组对我校支部和委员候选人考察人选进行考察,对考察后的批复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4、内直选。召开全体员大会,听取上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宣读上级关于候选人的批复,通过选举办法,全体员直接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委员会委员、。
第三阶段:审批总结阶段(6月11日—6月15日)
将选举结果报局审批,对本次换届选举和公推直选工作中的好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县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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