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力和满意度,根据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市财政局党委围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开展自查,重点从制度执行、程序规范、监督问效等方面进行深入剖析,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情况
近年来,市财政局党委坚持以XXX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党管干部原则,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省委、市委相关要求,紧扣财政工作实际,着力构建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财政干部队伍。
(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政治标准把关。局党委始终将党的领导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委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在具体实践中,一是严格落实凡提四必要求,对拟提拔或进一步使用的干部人选,严格执行干部档案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信访举报必查的制度,确保每一名提拔使用的干部都经过严格审查,坚决杜绝带病提拔现象。二是突出政治标准考察,在干部动议、民主推荐、考察等关键环节,重点考察干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践行两个维护等方面的表现,对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确保干部队伍的政治纯洁性。三是完善党委集体决策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方案、考察对象人选、拟任免建议等重要事项均由党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确保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通过以上措施,局党委牢牢把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主动权,确保干部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有序推进,为财政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体系建设,规范选拔任用程序。局党委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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