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目录
篇二:正文
学校章程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民办教育条例》和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学校性质、宗旨、目标和发展需要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郑州市金水区巨人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符合《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三条 郑州市巨人文化艺术培训学校经郑州市教育文化体育局审批的非企业、非学历、非盈利教育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是一所面向社会的教育机构。本校董事会是最高决策机构。由热心教育关心学校发展的专家学者、事、企业单位负责人和离退休教师等各界人士组成。
第四条 郑州市巨人文化艺术培训学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保证教育、教学质量,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本校以“建立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教育方针,培养高素质的“四有”新人,为提高全民族素质努力工作。项目有学前教育、小学、中学及成人为一体的文化、艺术等多层次、多等级的内容。
第二章 学校名称: 北京巨人学校通过董事会讨论决定将学校名称定位郑州市金水区 办学宗旨:依托北京,组织优秀的教育资源,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构建网络_台,拓宽服务渠道,立足北京,面向全国,服务于全民教育,培养具有创新精神、能够适应 21 世纪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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