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重要根基
(一)充分认识多元化解工作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
(二)深刻理解多元化解工作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
(三)准确把握多元化解工作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有效途径
二、总结工作成效,坚定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信心决心
(一)机制建设日趋完善,工作体系更加健全
(二)工作成效逐步显现,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三)协同联动不断加强,工作合力持续增强
三、正视问题挑战,找准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短板弱项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衔接还不够顺畅,部门协同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队伍建设还不够均衡,专业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宣传引导还不够深入,社会氛围营造有待进一步强化
四、明确目标任务,推动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机制创新,构建更加高效的多元化解体系
(二)聚焦能力提升,打造更加专业的调解队伍
(三)聚焦工作实效,提升更加优质的纠纷化解服务
(四)聚焦服务大局,发挥更加重要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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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区"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区"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联席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_关于"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总结2025年度1-4月全区"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进展情况,分析当前面临的问题与挑战,研究部署下一阶段重点任务,进一步凝聚共识、形成合力,推动我区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再上新台阶。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区政协各位领导、XX区法院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区政协、区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一线工作骨干。刚才,相关部门和基层代表围绕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发言,讲得都很全面、很深入,既总结了成绩,也剖析了问题,还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我听了之后深受启发,完全赞同这些思路和举措,希望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下面,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我就做好"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重要根基
(一)充分认识多元化解工作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必然要求
_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关系到社会的和谐稳定。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民商事纠纷呈现出数量持续增长、类型日益复杂、矛盾愈发尖锐的特点。仅202x年,全区法院受理民商事案件就达到万件,同比增长XX%,其中合同纠纷、侵权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占比超过XX%。这些纠纷如果全部通过诉讼渠道解决,不仅会增加当事人的时间成本和经济负担,还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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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化解工作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对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结工作成效,坚定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信心决心
(一)机制建设日趋完善,工作体系更加健全
自"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始终把机制建设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探索创新,逐步构建了一套符合区情实际、具有特色的工作体系。在_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协+法院"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工作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工作开展提供了制度遵循。在组织架构方面,成立了由区政协副主席和区法院院长任双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协调联络工作,各基层政协联络组和人民法庭建立了常态化的协作机制,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在队伍建设方面,组建了一支由名政协委员、名律师、名行业专家组成的特邀调解员队伍,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培训、调解技能竞赛等活动,有效提升了调解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开展调解员培训期,培训人员余人次,调解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显著提高。
(二)工作成效逐步显现,社会影响力不断提升
经过四年的探索实践,"政协+法院"多元化解工作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得到了上级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从案件化解情况来看,202x年至202x年,全区通过该机制共受理民商事纠纷件,成功化解件,调解成功率达到XX%,其中诉前调解案件占比达到XX%,有效缓解了法院的办案压力,实现了矛盾纠纷的分层过滤和高效化解。从品牌建设来看,我们创造性地提出政协调解员"多元+全程"立体式参与矛盾纠纷各环节化解的工作模式,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纠纷排查、诉前化解、诉中协助、诉后回访等全过程,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工作品牌。多个案例入选自治区高院及最高院多元解纷典型案例,在全区乃至全国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先后有个兄弟县区前来学交流经验,充分展示了我区在多元化解工作中的创新成果和先进做法。从群众满意度来看,通过开展"多元化解进万家"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广泛宣传工作成效和典型案例,群众对多元化解机制的知晓率和认可度不断提高。据第三方调查显示,202x年群众对"政协+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达到XX%,较202x年提升了XX个百分点,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在每一个纠纷化解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
(三)协同联动不断加强,工作合力持续增强
在工作推进过程中,我们始终注重加强政协与法院之间的协同联动,以及与其他部门、社会组织的沟通协作,形成了强大的工作合力。在纵向联动方面,建立了上下级政协与法院之间的定期沟通机制,上级部门及时指导基层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基层单位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进展和经验做法,确保了工作的上下贯通、有序推进。在横向协作方面,与司法行政、公安、市场监管、工商联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调解等工作机制,形成了多部门参与、多领域协同、多环节联动的纠纷化解格局。例如,在处理一起涉及非法集资的_性纠纷时,区政协联合法院、公安、金融监管等部门成立专项工作组,通过政策解读、法律宣传、调解协商等方式,有效_了群众情绪,成功化解了XX起矛盾纠纷,避免了_性事件的发生。在社会参与方面,积极引导行业协会、商会、社区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纠纷化解,建立了房地产、金融、劳动争议等专业调解委员会,形成了"专业问题专业解"的工作模式,进一步提升了纠纷化解的专业化水平。
三、正视问题挑战,找准民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短板弱项
(一)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工作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
虽然"政协+法院"多元化解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部分单位和人员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重诉讼、轻调解"的传统观念,没有真正把多元化解工作作为源头治理、预防矛盾的重要手段来抓。有的部门认为纠纷化解是法院和政协的事情,缺乏主动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基层干部对多元化解机制的了解不够深入,在实际工作中不善于运用调解手段解决问题,导致一些本可以通过非诉讼方式化解的纠纷进入诉讼程序,增加了工作成本。同时,部分群众对多元化解机制的知晓率和接受度还不够高,更惯于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纠纷,对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存在疑虑,影响了多元化解工作的推广应用。
(二)工作衔接还不够顺畅,部门协同配合有待进一步加强
尽管我们建立了一系列的协同联动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还不够及时、全面,工作衔接还存在"堵点""断点"。比如,法院与政协之间的案件移送、信息反馈机制还不够完善,有时会出现案件调解情况不能及时互通的问题;与其他行政部门、社会组织之间的协作还不够紧密,在联合调解、资源整合等方面还存在不足,尚未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纠纷化解网络。,不同调解组织之间的工作标准和流程还不够统一,导致调解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影响了纠纷化解的质量和效率。
(三)队伍建设还不够均衡,专业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目前,我区特邀调解员队伍虽然在数量上达到了一定规模,但在结构和素质上还存在不均衡的问题。从人员构成来看,部分调解员来自基层社区和社会组织,虽然具有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但法律专业知识相对欠缺,在处理复杂民商事纠纷时显得力不从心;而一些律师和行业专家调解员,由于工作繁忙,参与调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导致调解资源分布不均。从培训机制来看,虽然开展了一些培训活动,但培训内容针对性不强、形式单一,缺乏系统性、专业性的业务培训,难以满足调解员在新形势下化解各类复杂纠纷的实际需求。同时,调解员的激励保障机制还不够完善,对优秀调解员的表彰奖励力度不够,影响了调解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宣传引导还不够深入,社会氛围营造有待进一步强化
当前,我们对"政协+法院"多元化解工作的宣传还停留在常规层面,宣传方式单一、内容不够丰富,缺乏对典型案例的深度挖掘和宣传推广,导致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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