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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查改”中铭于心、立于身、守于行

发布时间:2025-07-06

  在“学查改”中铭于心、立于身、守于行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的通知》,释放出锲而不舍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的作风持续向好的鲜明信号。

  广大党员干部要秉持初心、久久为功,在深学、自省、笃行中铭“纪”于心、立“纪”于身、守“纪”于行,以“硬肩膀”扛起使命,交出无愧于党和人民的时代答卷。

  “学”要铭“纪”于心,让理论学习“入脑”更“入心”。

  中央八项规定是党的十八大之后制定的第一部重要党内法规,也是改进工作作风的一个切入点,全文意简言赅,内涵丰富,对加强作风建设立下规矩。

  字虽少,义深长,广大党员干部要常学常思,将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勤掸“思想尘”、多思“贪欲害”、常破“心中贼”,推动学习教育入脑入心。

  要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加强纪律教育与党的理论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党风廉政教育等贯通融合,全方位塑强党性修养、作风养成和纪律意识,才能保持头脑清醒,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

  “查”要立“纪”于身,让检身自省“知行”更“知止”。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守纪律讲规矩是对党员、干部党性的重要考验。

  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

  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秉持高的标准、严的要求,以八项规定精神为边界、为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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