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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食用农产品销售“生鲜灯”禁用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时间:2025-08-21

  目录/提纲:……

在全市食用农产品销售“生鲜灯”禁用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生鲜灯”禁用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的重要举措

  (三)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

  二、全面总结经验,客观分析“生鲜灯”禁用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宣贯有广度

  二是排查有深度

  三是有力度

  (二)存在问题不容忽视

  一是部分经营主体认识不到位

  二是整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三是长效监管机制有待完善

  三、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生鲜灯”禁用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经营主体和群众的知晓率与参与度

  一是创新宣传方式

  二是加强针对性宣传

  (二)深入开展排查整治,确保不留死角、全面覆盖

  一是加大排查力度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三)严格监管,形成强大震慑力

  一是加大处罚力度

  二是加强联合

  (四)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一是完善日常监管制度

  二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

  三是加强部门协同配合

  ……

  在全市食用农产品销售“生鲜灯”禁用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食用农产品销售“生鲜灯”禁用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食用农产品销售者禁用“生鲜灯”等照明设施的新规定,全面总结前期整治工作成果,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压实责任,持续推进“生鲜灯”禁用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规范市场经营行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市市场监管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以及部分农批、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代表。刚才,X县市场监管局、X区市场监管局作了汇报发言,讲的都很好,对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总结得很到位,提出的下一步计划也很切实可行,我都同意,大家一定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站位,深刻认识“生鲜灯”禁用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者对食用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要

  ……略…… 

  作能力和水平的检验。我们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折不扣地将这项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国家政策在我市得到有效执行。

  

  二、全面总结经验,客观分析“生鲜灯”禁用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宣贯有广度。自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们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做到了宣传全覆盖。通过以会代训、普法、媒体宣传和微信转发一封信、提示函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生鲜灯”禁用规定。我们先后召开市级宣贯培训会2场次,培训农批、农贸市场及大型超市负责人110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市场经营主体对新规的认识和理解。同时,我们积极利用媒体资源,制发各类新闻宣传稿件10余篇,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渠道广泛传播,扩大了宣传覆盖面。,我们还发放一封信、明白纸20xx余份,确保农贸市场全覆盖,经营主体全覆盖,经过调查统计,经营者和群众知晓率达95%以上,为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是排查有深度。我们按照“全面摸排、不留死角、不漏一户”的原则,对农贸市场、各类生鲜经营户,尤其是独立门店进行了全面排查。印发了“生鲜灯”专项整治方案,明确了以食用农产品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生鲜专卖店为重点检查对象。市县两级联动,开展明察暗访和问题整改“回头看”,确保排查工作取得实效。据统计,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们共出动检查1800余人次,检查食用农产品经营户20xx余户次,摸排农贸市场234家次、固定门店肉铺211家次,累计更换“生鲜灯”2078盏,有效消除了“生鲜灯”违规使用现象。

  

  三是有力度。我们坚持“先宣传、后处罚”的原则,对新规实施后仍继续使用“生鲜灯”的经营者依法进行处罚。截至目前,我们已对19户生鲜肉类经营者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同时,我们邀请新闻媒体全程跟随检查,对不执行禁用规定的4户经营户予以现场曝光,通过媒体的宣传报道,进一步加强了震慑力,提高了市场经营主体的守法意识。

  

  (二)存在问题不容忽视

  

  一是部分经营主体认识不到位。尽管我们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但仍有部分经营主体对“生鲜灯”禁用规定认识不足,存在侥幸心理。一些经营者认为使用“生鲜灯”对销售影响不大,或者担心更换照明设施会增加成本,因此对整治工作不配合,甚至存在抵触情绪。例如,在近期的一次检查中,X镇的一家生鲜专卖店,在人员多次宣传教育后,仍未及时更换“生鲜灯”,经多次督促才予以整改。

  

  二是整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从排查情况来看,部分偏远地区的小型农贸市场和农村集市,由于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存在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的情况。,一些流动摊贩和临时经营户,由于经营场所不固定,监管难度较大,也容易出现“生鲜灯”违规使用现象。

  

  三是长效监管机制有待完善。目前,我们的整治工作主要以集中整治为主,长效监管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在整治工作结束后,如何防止“生鲜灯”违规使用现象反弹,确保市场经营秩序长期规范,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监管机制。

  

  三、强化工作措施,全力推动“生鲜灯”禁用整治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持续加强宣传引导,提升经营主体和群众的知晓率与参与度

  

  一是创新宣传方式。在继续用好传统宣传方式的基础上,我们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制作通俗易懂、生动形象的宣传视频和图文信息,广泛传播“生鲜灯”禁用规定和整治工作动态。同时,我们可以开展线上有奖问答活动,提高群众的参与度和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

  

  二是加强针对性宣传。针对不同的经营主体和消费_,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对于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大型经营场所,我们可以组织专题培训,邀请专家进行详细解读;对于小型经营户和流动摊贩,我们可以采取上门宣传、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确保宣传到位。,我们还要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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