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局组:
202X年以来,县查处XX局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公车私用、违规从事经营性活动等方面的多起违纪违法案件,多名公职人员被给予纪处分。上述案件的发生暴露出XX局组落实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等工作存在不足和问题。现提出纪检监察建议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产生原因
近年来,XX局先后多名员干部因违纪违法问题受到相应处分,教训深刻、令人深思,暴露出XX局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对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管理制度、政教育等方面存在突出短板,必须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切实整改到位。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不力。通过查处的多起办公用房面积超标、公车私用、违规从事经营性活动等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充分反映XX局组没有深刻认识到履行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落实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不到位,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没有真正压紧压实,没有做到全面从严治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对于部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敏锐性不强,没有采取有效预防措施,致使违纪问题频发。
(二)对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XX局多名公职人员受到纪处分,充分体现了XX局部分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对纪规、理论学不深不透,未将理论转化为内在思想自觉,对纪规、管理制度的重要性缺乏深刻认识。同时,XX局对员干部日常工作和“八小时外”监管不到位,对员干部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
(三)管理制度形同虚设。XX局虽制定了较为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但在执行过程中部分人员仍存在侥幸心理,对纪规、管理制度缺乏敬畏。例如,在公车管理规定执行中,仍出现公车私用的现象;在办公用房面积使用执行中,仍存在工作人员办公用房面积超标问题;在人员管理上,仍有人员违……
预览结束,获取全文或定制代笔此类文章,请联系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