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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发布时间:2025-08-21

在加强县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县乡换届以来,县委对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全县各级组织、县乡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坚持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县乡组织建设积极推进,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紧密,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新的重要贡献。借此机会,我代表县委,向组织和各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加强县乡人大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稿

  下面,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县乡工作和建设的重大意义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制度安排,必须长期坚持、不断完善。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充分认识加强县乡工作和建设的重要性,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坚持和完善地方制度作出不懈努力。

  (一)加强县乡工作和建设,是巩固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的重要举措。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县乡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处在国家权力体制的最末端、最基层,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织部分,也是国家政权赖以建立和有效运行的制度基础。人民群众对的政权的信心,往往来自于对县乡工作和功效的直接感受。加强县乡工作和建设,对于巩固的执政基础、加强基层国家政权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加强县乡工作和建设,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必然要求。县乡代表直接来自于基层一线,反映基层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需求,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基”,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具有重要基础性地位。加强县乡工作和建设,有利于完善基层治理结构,提升基层治理能力,保证县乡两级国家机关正常运转,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加强县乡工作和建设,是汇聚发展合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县第X次代会提出“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市前列,走进全省第一方阵,为冲刺全国百强县奠基”的奋斗目标。实现新的目标任务,需要最大限度把各方面的力量和智慧凝聚起来、调动起了,齐心协力、务实重行、开拓奋进。县乡代表与人民群众有着天然的、密切的联系,是密切联系群众的基础和重要力量,对于凝聚广大人民群众共谋发展的智慧和力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不断提高县乡工作和建设的能力水平

  文件精神,对县级组织建设、乡镇建设、县乡工作机制和自身建设都作出了明确要求。我们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梳理,逐条对标,全面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和举措落地落实。

  (一)要旗帜鲜明讲及其会是十分重要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必须把建设摆在首位,旗帜鲜明讲。县乡和从事工作的同志要深入学宣传贯彻精神,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坚决维护同志为核心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保持高度一致。县组要始终坚持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领导责任,坚决贯彻、县委的决策部署,重大事项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把的领导贯穿到依法履职的各方面、全过程。

  (二)要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要按照“数量不打折扣,质量坚持标准,时间保证节点”的要求,加快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县乡组织及机构建设要求。县乡主职要落实分设要求。县乡主职实行专职配备,是的明确要求。要从讲、顾大局的高度抓好落实,抓住年底前县乡例会的机会,全部分设到位。县级会组成人员结构要优化。进一步优化会组成人员结构,逐步将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0%以上。县乡机构和队伍建设要加强。认真落实县级会主任编制单列要求,县会行政编制不少于XX人。在乡镇主席团设置上,要确保乡镇成员占1/3以上,主席团要设立办公室,有条件的乡镇可以配备专职副主席。

  (三)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机制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促进工作规范化。完善会议机制。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依法合理安排会议次数和会期。健全议事规则,创新议事形式,完善审议程序,切实保证代表充分审议各项报告和议案,着力提高会议质量。乡镇主席团每个季度至少召开1次会议,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听取和讨论乡镇人民的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反映代表、群众的意见建议,开展视察、调研、检查和工作评议等活动。完善监督机制。县乡要切实把宪法法律赋予的监督权用起来,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抓住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跟踪问效、一抓到底。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实现监督与支持的有机统一。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法律赋予及其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县乡要按照、县委要求,积极探索实践,通过有效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及时把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化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决议决定,要通过完善选题、协调、审议程序等机制,完善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方式方法,不断提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水平。各级要支持和保证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重大决策出台前要依法向本级报告。要完善人事选举任免机制。坚持依法依规,完善机制、规范程序,确保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基层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员。强化选举和任命人员的履职责任,完善宪法宣誓制度,建立健全任期述职等制度,有效加强覆职监督。要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健全规范县会工作机制,建好“代表活动室”“代表之家”、履职网络等平台,设立县会机关信息中心,完善代表联系群众方式,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拓展代表参与会、专委会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四)要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确保能够有效担负起各项法定职责。要认真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宪法法律,学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方面知识,准确把握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不断提高围绕大局开展工作的能力、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贯彻“四个善于”实现的主张和人民意志有机统一的能力,努力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工作的适应性。要做好干部培养和交流工作,让优秀的干部走出去,也让优秀的干部走进。要带头落实规定精神,严肃生活,严明纪律规矩,防止“灯下黑”。要树立“互联网+”思维,善于利用信息网络加强宣传,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联系代表、服务群众。要不断增进人民群众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了解认同,扩大人民群众对工作的有序参与,提升工作的效率和社会影响力。

  (五)要加强工作的领导。坚持的领导,是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所在,是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县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工作的领导;“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要在县委的统一领导下,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工作和建设,要把各项工作自觉置于监督之下,主动向报告工作,虚心听取代表的意见,把接受监督变成一种常态、一种责任;组织部门要关心干部队伍的交流、培养,有计划地推进机关干部与政机关、司法机构干部之间的交流,解决好干部“出口”问题。宣传部门要加强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工作的宣传,增进全社会对的认识和了解,形成各方面关心、支持、推动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县乡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精神的具体举措,是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之责,体现担当。贯彻落实效果如何,完全取决于各级的主观能动性,取决于责任担当。

  (一)要明确责任抓落实。各级要把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乡要主动加强沟通、统一思想认识、达成广泛共识,不能“难”字当头,不能敷衍了事,不能浮在表面。省市出台的文件能否落实到位,需要在座的各位同志下一番硬功夫,真正把落实的具体责任扛在肩上、落实在实际行动中。

  (二)要把握重点抓落实。组织部门要根据时间节点,力争主动、创造条件、抓紧落实,确保年底县乡例会后人事选配到位。编制部门要出台县乡及其会工作机构、人员编制的具体保障文件,确保县乡及其会机构、编制按和省文件落实到位。财政部门要出台代表履职服务保障文件,确保县乡会议经费、代表活动经费、选举工作经费、培训经费、办公经费列入县乡财政预算,并足额保障,做到专款专用。

  (三)要强化督查抓落实。为推动工作落实,督查室将会同市会办公室、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开展专题督查,督查结果向全市通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相关部门和直接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县委督查室要组织县委大督查组成部门,对照、县委的各项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督查结果在全县通报。

  同志们,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周围,深入学,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主动适应新形势,立足新起点,落实新要求,推动我县县乡工作和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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