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落实“三项制度”自查报告
按照分局统一部署要求,中梁派出所组织了对行政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情况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 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推行行政“三项制度”工作要求,落实《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5—20_近年)》,建立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为工作流程,紧密联系实际,全面推行行政公示制度、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派出所迅速召开专门工作部署会议,落实责任和工作职责,以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进程,促进行政公开透明、合法规范为目标,将“三个制度”的落实作为局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持续稳步推进。
二、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
1.立足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制定本部门工作机制。依据行政公示的要求,以规范,完善法制员审核制度为抓手,完善各类行政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绘制行政操作流程,明确各个环节记录的内容、方式、载体等事项,完善信息采集、存储、分析、归档等规范化建设制度。
2.规范文字记录。主要是根据行政的种类、性质及流程等,规范文书制作,推行文书电子化,明确案卷标准,确保文书和案卷完整准确。
3.规范使用公安部制作的行政文书范本,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做到每案必审、每案必查,并规范制作审查记录等文本,规范存档,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评查案卷,查漏补缺,促进严格规范文明公正。
4.规范公开程序。按照公安机关案件办理规定及基本情况公开程序,以分局统一审查审核并统一公开出口的要求,严格规范公开信息程序。
三、重大决定法制审核有效落实
为保证重大决定法制审核落到实处,派出所明确重大决定法制审核主体为合格法制员。同时建立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积极推行“互联网+培训”、案例教学等多种培训方式,不断提高法制审核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确保办案人员与法制审核人员相分离,确保案件公正办理,程序依法依规。
四、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要求,过程中应当进行音视频记录,案件办理中还存在仪使用率不高的问题,下一步中梁派出所将力争案件办理实现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案件办理中依然存在信息录入不全面的问题,下一步将继续努力提高案件录入的审核力度,确保信息录入更加全面。
派出所
20_近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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