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提纲:……
一、总结工作成效,充分肯定行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
(一)科学设立监测点,精准定位问题
(二)多维度畅通监督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
(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强化纪律约束
二、分析当前形势,清醒认识行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三、明确工作重点,持续推进行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一)深化监督体系建设,拓宽问题发现渠道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消除群众和企业的顾虑
二是优化“行政监督联络点”运行机制
(二)加大问题查处力度,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一是强化检查专班力量,提高查处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二是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查处各类问题
(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一是完善行政制度体系
二是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
三是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
四、强化组织保障,确保行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三)加强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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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市行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行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我市自5月1日开展行政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来的工作成效,深入分析当前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一步明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和任务,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举措,持续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营商环境和行政环境。参加今天会议的有依法治市办、市监委、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各县(市、区)分管领导及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部分企业代表和群众代表。刚才,县和部门作了汇报发言,讲得都很好,我都同意,大家一定要落实好。下面,结合工作实际,我讲几点意见。
一、总结工作成效,充分肯定行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
自全市行政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相关部门坚决贯彻、决策部署,围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不洁等突出问题,扎实推进各项整治任务,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科学设立监测点,精准定位问题
在全市范围内,按照企业规模、经营类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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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卡、要”等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例如,在对某生态环境部门的检查中,发现其在对某企业的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滥用_裁量权,随意提高处罚标准的问题。检查专班当即责令该部门重新审查案件,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和岗位调整。通过严格的专项监督检查,形成了强大的震慑效应,有效规范了行政行为。
(四)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强化纪律约束
对在整治工作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坚决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责任追究工作。依据《吉林省行政监督条例》,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不落实行政工作制度、不接受行政监督等行为的人员,采取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行政岗位、暂扣或者收缴行政证件等处理措施;同时,对于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严格按照《XX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规定,及时向市监委移交。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累计对名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组织人次参加离岗培训,调离行政岗位人,暂扣或收缴行政证件个,向监委移交违纪违法线索条,已有人受到纪处分。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有力地强化了纪律约束,促使行政人员依法履职、规范。
二、分析当前形势,清醒认识行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虽然我市行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仍存在不少问题和挑战,距离打造人民满意的营商环境和行政环境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
从问题发现的深度来看,部分监督渠道虽然已经开通,但实际发挥的作用还不够充分。一些群众和企业由于担心遭到打击报复,对监督举报存在顾虑,导致部分问题未能及时暴露出来。同时,“行政监督联络点”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部分联络点信息反馈不及时、不全面,难以深入挖掘过程中隐藏的深层次问题。例如,在一些涉及长期存在的行业性不规范问题上,由于缺乏持续有效的监督和反馈,导致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影响了整治工作的整体效果。
在问题查处的力度方面,虽然已经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违法案件,但在面对一些复杂的利益关系和阻力时,部分专项检查专班存在畏难情绪,查处工作不够彻底。对于一些涉及多个部门、多个层级的问题,存在推诿扯皮现象,导致问题处理周期长、整改不到位。,对于一些轻微的不规范行为,处罚措施不够严厉,未能形成足够的警示作用,使得类似问题反复出现。
从长效机制建设角度分析,目前的专项整治工作主要以集中检查和突击整治为主,缺乏常态化、制度化的监管机制。在整治工作结束后,如何防止问题反弹回潮,如何持续规范行政行为,还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和工作措施。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机制也不够完善,在信息共享、联合、案件移送等方面存在沟通不畅、衔接不紧密的问题,影响了整治工作的整体效能。
三、明确工作重点,持续推进行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一)深化监督体系建设,拓宽问题发现渠道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消除群众和企业的顾虑。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意义和成效,公布监督举报的流程和保护措施,让群众和企业了解到监督举报是受法律保护的,鼓励他们积极参与监督。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资料,深入企业、社区、市场等场所进行发放和讲解,提高群众和企业对监督渠道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优化“行政监督联络点”运行机制。制定联络点工作规范和考核办法,明确联络点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对联络点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问题发现和反馈能力。建立联络点定期沟通会议制度,及时汇总分析联络点反馈的信息,对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调查核实,确保问题能够及时发现、有效解决。
(二)加大问题查处力度,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一是强化检查专班力量,提高查处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充实检查专班人员,抽调更多法律专业人才、业务骨干参与检查工作,加强对专班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政教育,提高其工作能力和责任意识。建立检查工作激励机制,对在查处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激发专班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查处各类问题。对于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无论涉及到哪个部门、哪个人,都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迁就。加强与监委、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移送和联合查办机制,形成查处工作合力。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进行公开曝光,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形成强大的震慑效应。
(三)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巩固整治工作成果
一是完善行政制度体系。全面梳理现有的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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